韩立法预告“动物不是物品”,虐待动物或加重处罚
时间: 2021-07-22 10:24:00 来源:中央日报作者:
韩国法务部7月19日公布在《民法》第98条中新写入第二款(动物的法律地位)内容,明确“动物不是物品”的立法预告案。现行韩国《民法》第98条规定物品包括“有实体的物品和电力等可以掌控的自然力量”,而动物也属于有实体的物品。但禁止虐待动物的《动物保护法》规定,动物比普通物品更为特殊。如果这份《民法》修正案获得国会通过,动物将拥有自己的法律地位,不再被分类为“物品”。
法务部表示,“由于动物在法律体系中被视为物品,因此没有对虐待动物行为的处罚和动物受到伤害后的赔偿做出充分规定”,“这次修改《民法》是为了更加尊重动物的生命,加大对虐待动物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提高赔偿标准”。法务部近期开展的民调结果显示,89%的应答者支持在民法上对动物和物品的概念进行区分,这也是法务部制定这份修正案的原因。目前,德国、奥地利、瑞士等国家都已经宣布“不把动物视为物品”。
法务部还在讨论制定把宠物从强制执行对象中删除,并规定宠物在被人伤害或杀害后,可以向加害者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等法案。
不过,韩法务部法务审议官郑载玟表示,“动物依然是权利和义务的客体”。也就是说,宠物无权自主要求赔偿损失或要求“保障适宜生命体生活的环境”。根据现行《民法》,只有人才能成为权利和义务的主体。